依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对部分建设期已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在有关省(自治区、市)教育厅(教委)和依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各实验室在凝炼研究方向、科研环境和条件、人才队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对外开放与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达到了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组织的专家组对“生物医学分析化学”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验收,我部同意上述实验室通过验收。
同时,根据科技和学科发展的需求以及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我部同意“分子医学”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调整名称。
通过此次验收的实验室正式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义开放运行,统一命名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希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高等学校继续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积极支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各实验室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面向科学发展前沿,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突出特色,努力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加强支撑学科建设与发展,大力培养优秀的中青年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广泛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切实提高实验室整体水平和能力。 |